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标准调整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已由每人每天50元调整至7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以及海南省(统称为特殊地区)这一标准由每人每天70元提高至90元,以更好地适应这些地区的消费水平。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由每人每天30元增至50元,而在特殊地区则由每人每天40元提升至60元,这一调整旨在为局级及以下人员提供更加合理的出差住宿费用标准。
3、对于局级以下的人员,其住宿费标准由每人每天20元提升至40元,特殊地区的标准也相应由每人每天30元提高到50元,这样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出差人员的住宿条件。
二、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仍需严格遵循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的第二条,对于乘坐飞机的要求,当出差路途超过1500公里或出差任务紧急时,市级单位需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需经相应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再单独发放市内交通费,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
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的标准有所提高,一般地区的补助由8元提高到20元,而在特殊地区,补助则由16元提高到30元,特殊地区的伙食补助费将根据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进行计发,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将按照一般地区的标准计发。
四、CBA复赛住宿待遇

1、在疫情防控良好的青岛和东莞这两个区域,CBA联赛的住宿费用将根据各队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2、虽然青岛的住宿费用可能会略高一些,但东莞的住宿费用则相对更为经济,不过,具体的情况还需等到比赛开始后才能确定,为了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联赛组织方将尽力协调各队的住宿问题,提供合理且舒适的住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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