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加入CBA山西队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在NBA的出色表现和对篮球的热爱让他无法拒绝这一机会。他希望能够继续在更高水平的联赛中展示自己的才华,并帮助山西队取得成功。他也可能是被山西队的薪资待遇所吸引,认为这将是他在中国的职业生涯中的一个更好的起点。
关于CBA更佳老板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王兴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但这并不是决定因素,很多NBA老板也曾考虑在中国找寻合作伙伴,以便更好地推动中国篮球的发展。

我想说的是,虽然科比是一位非常杰出的篮球运动员,但他并非是山西队的理想人选,据传,他的月薪可能超过200万美元,但这也与球队的实际薪资水平不符,而且这不是科比所期望的职业发展路径,无论是在职业层面还是情感层面上,科比最终都没有选择山西队作为他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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