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范子铭肘击朱旭航,裁判为何拒绝浙江男篮看录像回放要求?
首钢范子铭肘击朱旭航事件引发了一些争议,其中涉及到裁判的裁决决定是否符合CBA的最新规定,以及这种规定是否已被废除,虽然裁判不能拒绝浙江队请求观看回放视频以确认范子铭的动作是否有违体育道德,但裁判在做出判决时考虑了其他因素。 执法行为必须基于事实和证据,浙江队队员刘维伟向裁判提出了看回放的要求,认为范子铭的手臂触及朱旭航的身体是在碰触位置以上,并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裁判并不直接反驳这一点,而是强调了裁判已经收到了摄像设备的录像信号,并提供了浙江队队员所声称的情况作为依据。 尽管浙江队队员提出看回放视频以确定范子铭的行为是否有违体育道德,但实际上,视频中并未包含指向特定区域(如肘部或私人部位)的镜头,只显示了一位队友在接球后试图触碰朱旭航时的动作片段,除非这位队员明确表示手臂触及的点具体是哪个位置,否则裁判可能会倾向于排除这一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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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身体状况:当时朱旭航已经处于体力下降的状态,特别是比赛中多次遭到对手重点压迫的情况下,刘维伟声称手指接触朱旭航的位置有误,这可能是出于担心球员受到再次伤害的担忧,但同时也暗示着范子铭并非故意进行动作,而是由于技术和经验不足导致无法控制自己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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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判罚逻辑:基于录像显示的情况,裁判可能没有完全确认范子铭的手臂确实触及了朱旭航,而是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如口头判断、面部表情等来进行判定,裁判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口头警告或技犯指示,这为后续裁判直接采取更严厉措施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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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时间及后果:浙江队要求查看录像并主张违体,对此,裁判以当前录像中的信息为基础作出判断,即在范子铭手部触及朱旭航位置之前,已经有队友对范子铭的手臂进行了接触,裁判并未立即采取行动制止范子铭的行为,随后双方继续比赛,并在5分钟内发生了僵局,最终因山东队的精准突破和及时回追而实现了反击。

裁判并没有采纳浙江队提出的视频回放要求,其主要原因是基于几个理由:视频中并未提供充分的指向特定区域的证据;录像中涉及的时间范围有限,且没有详细描述事件发生的具体瞬间,这使得裁判无法准确评估事件的严重程度和范子铭是否构成了违体;第三,裁判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细致观察来确保录像记录中确实存在范子铭的犯规行为;裁判未能直接给予范子铭口头警告或技犯指示,可能导致后续处理更为严格。
尽管如此,浙江队的诉求并非无理取闹,而是针对裁判在此次比赛中的处理方式和决策给出了质疑,裁判在判断运动员犯规时需遵循客观事实和公正原则,但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特殊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避免产生过于严格或不公平的判罚结果。

从这个角度来看,裁判并未“放弃”对违规行为的认定,而是面临如何应对篮球界新的体育道德规范和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的需求,而对于浙江队而言,他们的请求反映了他们在寻求保护自己球员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得到尊重和理解裁判的专业判断,除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外,浙江队需要认真审视自身防守策略的调整,同时寻求通过合理途径,如沟通与教练团队探讨解决办法,以便在未来比赛中尽可能减少此类冲突的发生,事件中的裁判裁决结果还需进一步澄清和讨论,以更好地保障中国篮球联赛的健康发展和广大球员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