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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质问题:若投标人的资质不足,无法满足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等,那么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确指出,这类错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与项目需求不符、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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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参数设计不合理:如果投标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参数过于复杂、过高,或者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工程中的具体需求和限制条件,可能使得评审过程难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应酌情确定最符合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案和参数,以确保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和创新性能够得到有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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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低于预期:若投标人在过去的项目履行过程中表现不佳,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质量问题频发、工期延误严重等,可能导致其信誉下降,基于此,招标人有权对这些投标人的信用评价打分较低,甚至拒收部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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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数量不足:在多个投标单位中,只有一家具备资格和经验的企业进入有效竞标行列,这表明其他竞争者不具备充分的竞争能力,也可能是因资格审查等原因导致少数企业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一定的退出门槛,剔除一些具备实力但不足于满足项目需求的投标单位,以维护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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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偏离市场平均值:对于报价过低的投标单位,可能意味着他们在成本控制、质量保证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在价格策略上,招标人需要谨慎考虑,避免选择低价报价但潜在的技术难度大、服务规范性差的企业,以免降低最终项目的中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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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存在问题:投标文件可能存在诸多内容缺失、格式不规范、表述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削弱了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影响评委对投标方技术实力、诚信度和团队配合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此,招标人应在评审开始前逐一检查投标文件,并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所有投标文件都经仔细审核无误。
为了处理这种情况,招标人应遵循以下步骤:
- 及时发出正式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招标公告发布方(即发起招标的机构)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招标人对某一家投标公司的资格审查结果不接受。
- 提供详细理由:在正式通知中详细阐述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不认可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企业的资质问题、方案设计、参数设置、信用评价以及投标文件封装不当等关键点。
- 组织专家委员会审议:邀请具有相关领域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一个或多个专业委员会,对申请废标的理由进行全面评估和审议,以确保所有的质疑被正确理解并得到公正解答。
- 制定备用方案:在废标决定公布后,针对那些可能被废标的情形,招标人应制定出一种能够替代已废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并尽快将备选方案提交给投标单位,确保后续投标活动不受影响。
当招标人发现某个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结果不被接受时,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公正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撤销,才能保护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利益,促进市场竞争,推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