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什么时候制定的防守3秒?
“防守三秒”在NBA中,规定是指防守球员站在三秒区内防守时,如果裁判认定他“并没有去防守到任何一位特定的进攻球员”时,那么这位防守球员就不能呆在三秒区里超过三秒钟,否则就会被视为是“防守三秒违例”,由进攻队获得一次罚球机会,并继续保有进攻权。
防守3秒,具体的定义是某防守球员对位的进攻方球员没有处于3秒区或者3秒区边缘,且对位进攻方球员已经彻底摆脱防守球员队位的情况下(规则书面定义为“非贴身防守情况”下,判罚中视为一臂距离以上),防守球员依旧在禁区内滞留超过3秒的情况可视作防守3秒违例。
事实上,由于NBA的3秒区域比较国际篮协的标准场地来的要小,更容易形成接近底线位置的内线球员接球机会,低位接球得分意识会更强。这点意识形成内线球员本能之后,当国际大赛类似奥运会或者世锦赛的机会出现时,不少NBA内线球员显示出相当程度的不适应。
最初的3秒区为6英尺(折合成公制,约为1.83米左右),对于 绝大多数NBA球员都比较容易得分,因此早期NBA比分很高。特别是对于一些身材出众的球员越来越难以控制。
51-52赛季,联盟宣布,为了限制乔治·麦肯内线统治力,3秒区域扩大为12英尺(折合成公制,大约3.66米左右)。
张伯伦迫使联盟64-65赛季开始将3秒禁区扩张到了16英尺(折合成公制,约4.88米左右)。
两位巨星形成了联盟比较完善的防守三秒政策。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