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1-2012赛季欧冠参赛队伍与各自协会间的比赛将采用以下规则:
- 每个联盟将拥有一个小组赛,该小组赛由四个小组中的前两名组成,每组内两支球队将互不遭遇,以确保小组内的完整性和竞争性。
- 同一国家或地区下的俱乐部在首回合(即第一轮)无需对阵其他同属该足协的队伍。
- 各小组排名最高的球队将在分区内进行单循环比赛,其余各队则需迎战分组垫底的对手,胜者进入下一阶段,败者则被淘汰。
- 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小组头名和小组第二名之间的顺序:
- 预选赛:每支通过晋级的球队均有资格参加,共分为四个预选赛组别,按成绩排名确定前四名。 - 欧洲区域预选赛:各参赛队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划分成若干个地区组别,每组排名最低的球队直接晋级到下一轮,剩余队伍需在相应区域内参与地区预选赛,成绩最好的球队将直接晋级。 - 联盟区预选赛:每支球队从所在联盟的四个区中选出两个代表参加此阶段的比赛,胜者获得直接晋级资格。 - 总决赛:进入最终阶段的十六支参赛队将被分成两组,每组五支队伍,比赛规则与预选赛类似,通过积分多少决出胜者。 - 决赛:总决赛采用主客场制,每场比赛将对双方设置淘汰赛阶段,直至产生最终的欧冠冠军,若两队打平,则进行加时赛;若两队在加时赛中打平,则进行点球大战,直至决出胜负。</li>
这个抽签规则旨在保持赛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确保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参赛队伍之间的紧密联系,以便更好地实现各国足球界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这样的设计,每支球队都将面临具有挑战性的赛事任务,既保证了实力强劲的球队能够充分展现自己,也为次级联赛和低级别队伍提供了提升和成长的机会,通过引入淘汰赛制度,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和戏剧性,使球迷能够在紧张 *** 的比赛中欣赏到精彩对决,遵循“同一足协下辖球队首轮不相遇”、“各小组第一互不相遇”、“各小组第二互不相遇”、“同一小组的第一和第二互不相遇”等规定,有助于避免内耗,维持各参赛队伍间的关系平衡,并为即将举行的半决赛和决赛铺平道路,整个过程通过一系列严谨而有创意的规则调整和布局,共同编织出了一幅极具观赏性和竞技性的欧冠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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