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国家一级排球运动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审批,一级运动员的选拔旨在发掘和培养具有极高竞技水平和潜力的运动员,为国家选拔队和重要赛事储备优质力量。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授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赛事表现
(1)世界青年(男子U21、女子U20)锦标赛前八名(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
(2)亚洲青年(男子U21、女子U20)锦标赛前六名(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
区域赛事表现
(1)世界少年(男子U19、女子U18)锦标赛前八名的参赛运动员;
(2)亚洲少年(男子U19、女子U18)锦标赛前六名的参赛运动员;
全国重要赛事表现
(1)全国运动会决赛权各队的参赛运动员(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
(2)全国排球联赛前十二名(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以及第十三至十六名的前五名参赛运动员;
(3)全国锦标赛前六名(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以及第七至第十二名的前九名参赛运动员;
(4)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六名(除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外)以及第七至第八名的八名参赛运动员,以及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六名参赛运动员;
青少年赛事表现
(1)全国青少年(男子U21、女子U20)锦标赛、联赛及冠军赛前三名、第四至第八名以及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参赛运动员;
(2)全国青少年(男子U19、女子U18)锦标赛前三名、第四至第八名以及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参赛运动员;
国际青少年赛事表现
(1)世界中学生排球锦标赛前三名、第四至第八名以及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参赛运动员;
(2)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前三名、第四至第八名以及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参赛运动员;
地区性赛事表现
(1)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运动会或锦标赛前三名的参赛运动员。
扩展说明
一级运动员的授予不仅依据赛事表现,还需综合考虑运动员的积极表现、竞技潜力和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建议运动员在申请时,应详细列出获奖项目、获奖名次以及其他相关竞赛成绩,以便评审专家进行全面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