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田径方面的体育经典案列,同时加深田径知识?
2016年巴西奥运会,一场政治与金钱的博弈,中国体育话语权该如何加强?

2016年8月19日上午,奥运会女子4×100米第二组预赛,美国队第二棒的菲利克斯与第三棒的加德纳在交接棒时出现致命失误,直接导致美国队最后一个跑过终点,无缘决赛。但美国队在赛后随即上诉,认为菲利克斯在交接棒时被临到巴西选手冲撞导致掉棒。
奥运会田径项目仲裁委认可了美国队的上诉,在取消巴西队成绩的同时给了美国队重赛的机会,此根据来自于国际田联第163.2b规则,当认为选手被冲撞而成绩收到严重影响时,裁判可以在罚下犯规选手或队伍后,令所有队伍进行重赛,或者直接让被影响的队伍晋级下一轮比赛。根据规则,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偌大赛场美国队一支队伍“独舞”的结果,真是对规则的羞辱,对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玷污。

最终美国队以41秒77的“优异”成绩硬生生夺走了中国队的决赛入场券名单(此前中国队成绩为42秒70)。中国队自然无法接受判罚,连续提出两次判罚,均被驳回。

在田径历史上从未重现如此荒唐的现象,如果据此判罚,那么2011年的大邱世锦赛刘翔被罗伯斯打手,是否应该使刘翔单独再跑一次,拿回属于自己的“金牌”呢?
奥运会,全世界规模最大的体育盛会,从未缺少过金钱政治的博弈,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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