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安排的原则
径赛分组原则
在分组时,尽量使每组人数平等。预赛期间,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应尽量避免排在同一组(短跑项目数量多,组数少,长跑项目不分组除外)。长跑项目人数过多时,可以分组进行比赛,每组最好不要超过15人。如有报名结果,按蛇形排列的方法按报名结果进行分组。如果没有注册结果,可以采用表格斜线法进行分组。参照最新版田径赛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各种径赛的比赛次数、组数、每组人数和录取后的继赛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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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田赛分组原则
田间赛事一般不分组,运动员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果参赛人数过多,可以举办资格赛,资格赛的顺序要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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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竞赛日程安排原则
在全能项目、径赛和赛次之间,要确保运动员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兼项的一般规律,尽量将相关项目分开安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对于性质相近的项目,尽量考虑比赛的顺序安排。举例来说,一般先100米,后200米;先5000米,后10000米;先跳远,后三级跳远等等。
4.不同组别的同一个田地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个单元内。不同组别的同一直径项目,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最好联系在一起。如果短跑项目比赛次数少,最好安排同一天结束比赛。
5.跨栏跑项目一般安排在每个单元的第一场比赛中,也可以安排在长跑、跑步后进行。
同时不要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的比赛。
撑杆跳高比赛要考虑阳光照射的方向和所需的时间,最好安排在上午早些时候进行。
接力跑项目最好安排每个单元的最后一项进行比赛,以确保兼项运动员参加比赛。
在最后一个单元结束之前,可以安排长跑比赛或者适当减少比赛项目,以便在闭幕式上宣布团体总分和奖项。
十.安排田赛比赛,应防止场地一端过于集中,另一端场地空空如也,冷落观众。
每个单元的比赛,尽量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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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场径赛项目安排原则四、
收到径赛成绩记录表后,按照规定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录取参加下一次比赛的运动员,可以按照成绩录取,也可以按照排名+成绩的方式录取。然后,根据成绩对被录取的运动员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蛇形法分成规定的组数,并要求技术代表进行抽签。先抽签确定组次,再抽签安排每组运动员的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