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八一慰问金发放标准
为表达对广大军人和家属的关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市慰问金发放标准,现就八一慰问金的发放标准作如下说明:
八一慰问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月工资基数(包括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等)计算的,具体标准如下:
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
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发放,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本市始终坚持慰问金发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每一位军人和家属都能感受到党和 *** 的关怀与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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