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赛季中超已结束,如果安排恒大和延边队公平比赛,恒大敢吗?
这个问题带有挑衅性,所谓“公平的比赛”是指过去曾经发生过的比赛;所谓“不公平”,则在于裁判员认为恒大一方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而在另一方进行了手脚动作(即刘健)。

讨论一下刘健的手球之前的事——关于这个,首先来看另一个手球的例子,这个视频是在鲁能对苏宁的比赛,鲁能主罚任意球,但裁判员却在判罚鲁能点球之后,又改判鲁能发角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答案是,裁判员遵循的是《足球竞赛规则》中的三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球员必须主动迎球,否则视为手球,第二个原则,球员与球的距离不能过近,否则视为手球,第三个原则,球员必须处于进攻位置,以便于躲避,在这个例子中,鲁能主罚任意球时,确实出现了球员过于接近对方防守队员的情况,从而被认为是一个手球事件,在裁判员重新决定发角球之前,已经确认这是一个正常的攻守位置情况,因此没有违反这三个基本原则。
再看刘健手球的情况:他从右路左脚左脚内切,准备射门,在射门过程中,他的左脚突然偏离了原地,直接踢到了前场的苏宁球员身上,形成了一次明显的摔倒动作,导致队友接球失误,尽管这次摔倒没有造成直接伤害,但由于身体部位离地面过近,加上球员在奔跑过程中并没有及时避开,因此裁判员判定刘健不是一个真正的手球行为,而是发生了踢飞动作,属于越位犯规。

我认为刘健手球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他在比赛中造成了对方球员的犯规,我并不认为恒大会接受这样的比赛结果,毕竟,无论是在中超还是其他地方联赛,都是为了确保每场比赛都是一次公平竞争的结果,而不是为了操纵比赛结果来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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