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书记员在问话过程中有无得到其他人的询问权?如果未被保障的话,可能就构成了滥用职权或者不正当的程序。但是具体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6天前 (11-29 23:13)阅读2回复0
lunt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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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记员询问记录,主审法官和陪审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民事诉讼,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会影响判决的有效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我们必须明确,法院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并不是所有的事项都需要当事人的到场参与,如果书记员有权独立进行询问,那么这个规定也是相对合理的。

在本案中,主审法官和陪审员并未参与此次审判活动,如果他们确实没有到场,这就意味着,即使法庭记录上只有一位书记员记录了询问情况,也应该被视为无效的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确定判决的有效性,因为这主要取决于司法解释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过,如果法院认为书记员收集的证据缺乏有效性,可能会将判决予以撤销。

如果当事人上诉,法院将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审理,若发现有程序违法之处,二审法院将会作出相应的纠正,对于未出席庭审的当事人,法院也会酌情考虑其权利保障问题。

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此事件是否合法和有效,以及法院对此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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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书记员在问话过程中有无得到其他人的询问权?如果未被保障的话,可能就构成了滥用职权或者不正当的程序。但是具体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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