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运动会跳高比赛的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比赛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确保每位运动员有平等的开始机会。
二、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将向运动员宣布起跳的高度以及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这一过程将持续到只剩下一名获胜运动员或者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
三. 每轮比赛结束后,除非场上只剩下一名运动员且已获得冠军,否则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并且升高幅度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增大。
四、运动员在跳跃过程中,必须采用单脚起跳的方式,这是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技术的规范性。
五、运动员仅可在比赛开始前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一旦比赛开始,这些区域将不再对运动员开放。
六、在试跳过程中,如果因为运动员的动作导致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将视为试跳失败,这种情况将被记录下来,并作为评判成绩的一部分。
让我们共同遵守这些规则,确保每一场跳高比赛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展现出运动员们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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