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蕾斯借助NBA决赛上詹姆斯和JR的一张图片做的广告文案传播,这样是否侵权呢?
在全球球迷、媒体和小编都在聚焦詹姆斯与JR的热度时,广告商杜蕾斯借助这一热点进行品牌宣传,无疑展现出了他们的智慧,毕竟,他们利用的是公众人物的公开素材,并且并未直接用于商业广告,而是以一种恶搞的方式传播,因此可能并不构成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个广告文案并非出自杜蕾斯官方,但他们也没有明确表示反对,或许他们觉得这样可以为品牌带来宣传效果,同时又能避免直接责任,如果当事人选择追究,杜蕾斯可以巧妙地将责任转移给网友,可谓一举两得,进退自如。
对于杜蕾斯的这一策略,我认为他们成功地抓住了热点,吸引了大量关注,广告文案非常精彩,很好地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和娱乐需求,至于詹姆斯和JR史密斯看到这种广告会有什么感受,我们无从得知,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明白自身具有巨大的广告效应,面对这种广告商的行为,他们可能只能选择一笑置之。

这张杜蕾斯的广告图片制作精良,捕捉了詹姆斯与JR的关键时刻,人们会自然联想到体育竞技的紧张刺激和英雄主义,这也正是广告所想要传达的,虽然有些许争议和调侃,但无疑这种广告策略是成功的,毕竟,在广告中,人们追求的不仅是宣传效果,还有情感的共鸣和冲击,至于其中的调侃和语气,可以理解为人们对体育竞技的热情和对广告创意的欣赏,毕竟,体育竞技本身就是充满热血与激情的,而广告则是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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