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正式的乒乓球比赛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连击”的具体定义,但在乒乓球界的实践中,对于连击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和接受度,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都会被视为违规的还击,应该被判为失分:
1、运动员两次连续使用球拍击打同一个球。
2、运动员连续两次使用执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位击打球。
3、运动员先使用球拍击打球,紧接着又使用执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位触碰球。
4、运动员先使用执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位触碰球,然后用球拍击打球。
这些情况都被视为违反了乒乓球比赛的规则,应当被判为失分,至于“球拍两次碰球”是否算作好球,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比赛规则和裁判的判断来决定。
(图片:乒乓球比赛规则解释——连击与好球的判定)
希望以上修正和补充的内容能够更准确地表达原意,并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乒乓球比赛中的相关规则,从而更好地欣赏这一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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